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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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理位置好,标识明确,三楼的演绎厅有点吵,设施太过简陋,吹风机也没有
假名:好评
住了一晚标准套房,被酒店的装修雷到了,房间地毯比过道地毯都差很多,地毯很旧,纯色的地毯上面还有很多很色的油渍,房间整体装修应该是80年代水平,设计很不合理,套房空间挺大,基本都没利用好,有点荒凉的感觉,另外房间隔音效果很差,房间内有异味,酒店很偏僻,晚上外面街上灯都很少,因为担心安全都不敢出门,总之一言难尽,相当失望,所谓的休闲山庄一点都不休闲,不会再去了
会员9875:好评
太差了,服务态度差,房间更差,没Wi-Fi